全员参与安全生产 全面强化安全监管

发表时间:2017-11-14 09:43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关于企业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含职业健康,下同)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推动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11月7日上午,公司安环部主持召开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会议,公司副总经理王校俊传达学习《意见》通知文件精神,就全员参与安全生产、全面强化安全监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生产车间工段长以上人员参加会议。


    《意见》指出,要高度重视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涵,建立起安全生产工作“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工作体系;充分认识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意义,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是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有利于减少企业“三违”现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发生,有利于降低因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对解决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传导不力问题,维护广大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具有重要意义。依法依规制定完善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建立、健全企业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要按照《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参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安监总办〔2015〕27号)等有关要求,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
      会上,宣读了《关于成立安全环保管理委员会的决定》。《决定》指出,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以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更好地遵守国家一系列安全环保法律、法规,以及组织协调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管理工作,真正落实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稳步提升安环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安全事故,促进企业安全运营和健康发展,针对公司组织机构安全管理现状,经研究决定公司成立安全环保管理委员会,由总经理孟文光担任主任,副总经理王校俊、聂小强担任副主任。要求公司安委会成员首先应积极主动做好本单位安全环保工作,结合本部门实际自查、自纠、自改,贯彻落实公司安全环保管理规章制度,有效控制本单位安全环保指标,确保公司安全环保管理工作有序开展,促进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良性循环。 
      公司各部门将积极行动起来,在以往基础上加快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合力,共同营造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参与安全、人人监督安全的浓厚氛围,促进公司改进安全生产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升安全生产水平,真正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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